2023年6月起,一批新規(guī)將開始施行
涉及未成年人保護、婚姻登記、醫(yī)保等
一起來了解一下
【全國性新規(guī)】
一、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迎來新規(guī)
《電信領域違法行為舉報處理規(guī)定》自6月1日起施行,維護電信市場秩序,保護電信用戶合法權益。規(guī)定明確了電信領域違法行為的舉報處理基本要求,細化了受理要求和辦理程序,并對分類處理要求和答復、移送等處理要求進行了完善。根據要求,電信主管部門自收到舉報之日起60日內,應當根據調查情況作出分類處理。
二、給個人信息“上好鎖” 安全出境更放心
《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guī)范個人信息出境活動。明確通過訂立標準合同的方式開展個人信息出境活動,應當堅持自主締約與備案管理相結合、保護權益與防范風險相結合,保障個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動。個人信息處理者通過訂立標準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情形: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處理個人信息不滿100萬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不滿10萬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敏感個人信息不滿1萬人的。
三、10項公安交管便利措施來了
公安部公布了10項公安交管服務群眾服務發(fā)展便利措施,將于2023年6月1日起實施。10項新措施分為深化簡政放權、服務保障群眾便利出行、創(chuàng)新“互聯網+交管”服務等,涵蓋車駕管辦牌辦證、城市交通秩序、事故和違法處理、駕駛人教育審驗和農村交通安全管理等。
四、依法依規(guī) 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可濫用
《商務領域經營者使用、報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辦法》自6月20日起施行。明確了國家依法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的具體范圍、實施時間和地域要求,依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和調整,商務領域經營者應當遵守國家禁限使用規(guī)定,未列入國家禁限使用規(guī)定的可以使用。
五、事關運輸脈絡 這些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很重要
《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6月1日起施行。公路水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下簡稱關基設施)是指在公路水路領域,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tǒng)等。《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關基設施管理體制,建立關基設施認定機制,壓實運營者主體責任,加強對關基設施風險隱患的應急處置,強化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管等。
六、從嚴懲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6月1日起施行。明確了猥褻致使兒童輕傷、自殘的,或者對猥褻過程制作視頻,以此脅迫對被害人實施猥褻的,應當加重處罰。
七、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將增至21個省份
據民政部消息,按照國務院授權,自6月1日起,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將擴大到21個省份。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等21個省(區(qū)、市)。
雙方均非本地戶籍的婚姻登記當事人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fā)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地方性新規(guī)】
八、北京: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
新修訂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將于2023年6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guī)定,北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務熱線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熱線,設置專席人員,負責受理、轉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訴求,收集意見建議,提供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咨詢、幫助;專席人員應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定期接受專門培訓;未成年人保護熱線受理咨詢、檢舉、控告和報告應當納入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體系。
九、北京:優(yōu)化調整公交專用車道通行措施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fā)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關于優(yōu)化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6月1日起,北京優(yōu)化調整公交專用車道通行措施將開始實施,部分公交車道在周末和法定節(jié)假日允許社會車輛駛入。
十、江蘇:首部醫(yī)保領域專項法規(guī)施行
江蘇省首部醫(yī)保領域的專項法規(guī)《江蘇省醫(yī)療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規(guī)定了公民參加基本醫(y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明確用人單位、職工和居民應當依法繳納基本醫(yī)保費。
十一、湖南:門診看病醫(yī)保報銷起付線降低
湖南省醫(yī)療保障局印發(fā)《關于調整優(yōu)化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tǒng)籌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自6月1日起,參保人員在醫(yī)保定點的一級醫(yī)療機構及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就診,政策范圍內門診醫(yī)療費用,不設起付標準,按70%比例支付;在醫(yī)保定點的二級醫(yī)療機構就診,政策范圍內門診醫(yī)療費用,每次起付標準50元,多次就診的起付標準累計不超過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醫(yī)保定點的三級醫(yī)療機構就診,政策范圍內門診醫(yī)療費用,每次起付標準100元,多次就診的起付標準累計不超過300元,按60%比例支付。
十二、山西: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審批手續(xù)簡化
《山西省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6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管理辦法》明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qū)、單位既有停車泊位安裝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無需辦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在既有車位安裝充(換)電基礎設施,按一般電氣設備安裝管理,可不辦理項目備案。
來源:共產黨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