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發(fā)布時間:2023-12-29 | 瀏覽人次:135 | 來源:干部紅色文化教育培訓網(wǎng) | 返回列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六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23年12月29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2023年12月29日